清朝科举制度简介(中国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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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度简介(中国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又称科举或科举制度,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开始于隋文帝开皇七年(公元587年),终结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历了1300多年,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人才选拔制度,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学子入学、士子应试可以自己报名、自主参加,科举制的这一特点,彻底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祖的垄断,使社会中下层部分读书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了可能。

被诟病的科举制为什么能取代察举制等而延续一千多年,主要在于。第一,公平。开科取士较察举制而言,指向性和操作性差,过程冗长而复杂且成本极高,但却有一巨大优势,这就是公平,分数目前人人平等。正因为其公平,所以,消纳了世间许多戾气和对抗因素,从而稳定了社会和人心,收到老百姓欢迎。第二,开科取士使皇帝可以打破世祖权贵垄断,自主的吸收中下层社会力量,并利用中下层社会力量对抗世祖和权贵的威胁。在封建社会里威胁或危害皇权的力量是看似一家人的世祖和权贵,吊诡的是,处于江湖的中下层社会力量却是维护皇权的力量,皇帝喜欢并需要,因此,开科取士不仅为天下寒士开辟了一条升迁之路,稳定了基层社会,而且还大大巩固和加强了维护皇权对抗权贵的士族力量。现行高考也有如此之义和之辩。

延至大清的科举制度基本承以明朝,正式科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第一级考试是乡试。乡试系地方考试,故又称乡闱,凡本府本省科举生员和监生均可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南京、北京两府以及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大都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如李永乐考中解元,称李解元。举人已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只是补缺比较难而已。

第二级考试是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第三级考试是殿试。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应试者为会试考中的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会落榜,实际上是一次重新排名,只不过安排排名的是皇帝而已。殿试一般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结束后,次日读卷并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因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称金榜,所以,考中进士被称为金榜题名。

清朝晚期,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在清末发生了一些改变。1888年,清政府增设了算学科取士,在1898年又加设经济特科。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等洋务派大臣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迫于形势,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立即停止,从此,在我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正式废除。

清廷废除科举是在晚清开明人士压力之下,为延续王朝寿命而不得不采取的所谓新政,而正因为推行了这所谓的新政,中断了社会精英的升迁之路,迫使他们走上了推翻旧王朝的革命之路,清朝随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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