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几级(我国行政区有哪些)

指南 0 737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几级(我国行政区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是在历史的基础上,建国前后初步形成,建国之后多次调整逐步形成完善的。为什么说建国前后,因为建国之前解放区已经形成了一部分较为成熟的行政区划,比如内蒙古自治政府就成立于1947年,也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区。除去特殊情况,我国行政区划基本上是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四个等级。(副省级、副地级行政区属于特殊情况)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我国的行政区划。

一、省级行政区

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全国共划分为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1.省

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中有23个省。在隋唐"三省六部制"中,省指的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等中央机构,而不是地方行政区划。

省作为地方行政机构开始于元朝,成熟于明清,民国时期沿用,建国后也采用了省这一行政区划。元朝设立的行省,全称是“行中书省”。中书省是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所谓行中书省就是“行动中的中书省”,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全权机关。当时元朝在中国设立了很多行省,但是在今天京津冀鲁晋地区没有设行省,这个地区直辖于中书省。看下图的岭北行省到了北冰洋了,真是大啊!

现在的23个省包括: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吉林省(省会长春)、辽宁省(省会沈阳)、江苏省(省会南京)、山东省(省会济南)、安徽省(省会合肥)、河北省(省会石家庄)、河南省(省会郑州)、湖北省(省会武汉)、湖南省(省会长沙)、江西省(省会南昌)、陕西省(省会西安)、山西省(省会太原)、四川省(省会成都)、青海省(省会西宁)、海南省(省会海口)、广东省(省会广州)、贵州省(省会贵阳)、浙江省(省会杭州)、福建省(省会福州)、台湾省(省会台北)、甘肃省(省会兰州)、云南省(省会昆明)。

2.自治区

我国非常重视各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6年2月18日更明确指出:“根据和平建国纲领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独立自治口号。”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7年5月1日,党领导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9年12月11日,广西全境解放。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背景: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

1949年9月23日,宁夏省解放。1954年,撤消宁夏省,原辖之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和噔口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地区并入甘肃省。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时间就是我们的国庆节啊。

3.直辖市

直辖市是省级行政区的一种。中华民国时期最多时共设有12个直辖市,分别是:南京、上海、重庆、天津、汉口、青岛、大连、沈阳、哈尔滨、西安、北平。

建国初期曾设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沈阳、鞍山、西安、抚顺、本溪、武汉、长春、哈尔滨。

目前,我国共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天津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分别同河北,四川两个省分分合合,设立过程比较坎坷。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的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江苏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4年7月,重庆市与四川省合并,随后成为中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河北省辖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迁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迁回保定。

1967年1月2日,天津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从四川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4.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省级行政区之一,目前我国有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其中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的怀抱。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的怀抱。

另外我国还有一个特别行政区叫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简称卧龙特别行政区或卧龙特区),原称“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于198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同年7月改名“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卧龙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四川省的一个特殊行政区,现有人口5343人,由卧龙镇和耿达乡组成。该特别行政区主要是总来干什么的大家应该比较容易猜了,哈哈,对了就是保护大熊猫。

二、副省级的行政区 1.副省级市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

我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哈尔滨、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是计划单列市,其它都是省会城市。

2.副省级自治州

副省级自治州系中国一种副省级级别的行政区划,拥有下辖地级市。与副省级市有着本质区别,副省级市不下辖地级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系目前中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

3.副省级新区

目前有3个副省级新区。1992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1994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2010年6月重庆两江新区。

三、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行政区。

截至2017年10月,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共计334个:地级市294个,地区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说明:1.台湾省数据暂缺2.港澳为省级行政区,无地级行政单位3.下图未将副省级城市单独标出)

1.地级市

河北11个,山西省11个,内蒙古自治区9个,辽宁省14个,吉林省8个,黑龙江省12个,江苏省13个,浙江省11个,安徽省16个,福建省9个,江西省11个,山东省17个,河南省17个,湖北省12个,湖南省13个,广东省2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海南省4个,四川省18个,贵州省6个,云南省8个,西藏自治区6个,陕西省10个,甘肃省12个,青海省2个,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

2.地区

现存黑龙江的大兴安岭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和田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西藏自治区的阿里地区共7个。

3.自治州

吉林省(1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2-9-3)

湖北省(1个):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8-19)

湖南省(1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2-8-1)

四川省(3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1953-1-1)甘孜藏族自治州(1950-11-24)凉山彝族自治州(1952-10-1)

贵州省(3个):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7-2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8-8)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5-1)

云南省(8个):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4-1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11-18)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4-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53-1-24)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11-2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953-7-24)怒江僳僳族自治州(1954-8-23)迪庆藏族自治州(1957-9-13)

甘肃省(2个)临夏回族自治州(1956-11-19)甘南藏族自治州(1953-9-30)

青海省(6个)海南藏族自治州(1953-12-6)海北藏族自治州(1953-12-31)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1954-1-25)黄南藏族自治州(1953-12-22)果洛藏族自治州(1954-1-1)玉树藏族自治州(1951-12-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12-27)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7-13)昌吉回族自治州(1954-7-8)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6-2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54-7-14)

4.盟

现存3个,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分别是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和兴安盟。

5.副地级市。这是我国市级行政区的非正式行政级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职级、党政机构(如部、委、办、局)都配套对应为副厅级的市。副地级市必须有省级编制委员会发布正式文件来明确,否则该市的党政机构仍不能升格到副厅级。如果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高配为副厅级,该市仍不能算作副地级市,因为其党政副职仍可以是副县级,下设的部委办局仍是正科级。副地级市的城市级别相当于市、但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多数情况下由县级市扩权而来,行政级别比地级市低半格,比县级市高半格,与县级市略有差别。是中国非正式行政区划。

四、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主要包括县、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有2854个,其中市辖区897个、县级市361个、县1425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

其中特区是四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在省级行政区中的特别行政区中有介绍;林区指的是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五、乡镇级行政区划

小编所查到的最近的统计数据是

民政部发布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中:乡级行政区划单位40446个(其中区公所2个、镇19881个、乡12066个、苏木151个、民族乡1063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7282个)。

除此之外,我国还有经济特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等特别情况,本文暂不予介绍,留着以后再单独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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