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马丁路德95条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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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出生于1483年,“奥斯定会”修士,德意志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他发动了德意志宗教改革,并扩散到全欧洲, 促成了基督新教的兴起。

文艺复兴时期不回家老卢卡斯·克拉纳赫于1529年画的马丁·路德

“禧年”是基督教中的一种特别年份,世人的罪在这个年份中会得到宽恕。教宗也可以自行指定某年份为禧年。教宗波尼法爵八世宣布1300年为禧年,在这一年,凡到罗马朝圣的信徒都将得到“全大赦”。但圣赦院随后却通告凡未能亲身到罗马朝圣的信徒可用捐款代替。至此,“全大赦”开始与金钱捆绑在一起,成为花钱便能购得的“赎罪券”。“银币叮当落进箱底,灵魂雀跃跳出炼狱”。

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马丁路德95条论纲)

1521年发出的全大赦证明书

于是,在欧洲各国推广售卖的“全大赦”沦为筹集资金的工具。售卖“全大赦”之举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更在在神圣罗马帝国引起了当局的愤怒,他们难以眼睁睁地看着人民把金钱源源不断地送到教会手里而坐视不理。

1510年,马丁·路德被派往罗马讨论修会的问题。在这里,他亲眼看到了“圣座”利用“赎罪券”敛财的手段,他感到非常失望。

1517年,由于圣座需要建造罗马的圣伯多禄大殿,同时一位主教因为要做“柜机”向银行借了很多债,所以,圣座进行了一次特别大规模的赎罪券出售。这次出售的是“全大赦赎罪券”,可以赎买所有罪过产生的刑罚,而不是像一般的赎罪券那样只能购买一定年数。这种如同“神器”一样的赎罪券十分罕见,立刻轰动各地。

九十五条论纲

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在当地教会的门上贴出布告《关于赎罪券意义与效果之见解》,列出反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点,此文后来也被称为“九十五条论纲”。马丁·路德在最后说:“唯有经历各种苦难,而不是虚假的平安担保,才能有把握进入天国。”

“九十五条论纲”是以拉丁文写成的,本意是学术辩论。但有人将它翻译成德文,印刷发行。“九十五条论纲”传遍了德意志和整个欧洲。并最终导致了宗教改革运动。

1520年和1521年,教宗良十世与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两次要求他撤回所发布的文件,都被他拒绝。

最后,马丁·路德被圣座判处“破门律”,即开除教籍,又被称为“绝罚”是天主教所有惩罚中最严厉的一种。

教宗圣庇护五世

1545年至1563年,为了回应马丁·路德引发的宗教改革,天主教会召开了二十五次大公会议,称为“特伦多会议”。1550年,在特伦多会议上,正式提出废止出售赎罪券,1567年,获教宗庇护五世批准。

也是这个特伦多会议,宣布了马丁·路德的“因信仰而获赎罪(因信称义)”之说为异端。

1546年,马丁·路德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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