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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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卡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钦州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它、呵护它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污浊空气,刺激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和眼睛也有一定损害,是个无形“杀手”。燃放烟花爆竹后散落的炮皮碎屑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事故更是触目惊心。为了子孙后代,为了健康安全,为了共同的家园,我们共同倡议。

一、严格遵守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钦政通〔2021〕2号)的规定,移风易俗,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环保健康的春节。

1.主城区: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勒沟东大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10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

7.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8.县级人民政府规定和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共同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的区域、时段,共同抵制燃放鞭炮会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愚昧想法,共建美好家园。

倡议人:钦州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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