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名菜佛跳墙的由来(佛跳墙最出名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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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名菜佛跳墙的由来(佛跳墙最出名的品牌)

古人是怎么验尸的呢

现代社会,有专门的法医进行“开棺验尸”的工作,然后出具尸检报告,据此进行侦查或提取证据。古代科学技术并不发达,但为了破案和获得证据有时也需要进行验尸。那么,古人是如何进行验尸的呢?

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验尸方法。在中国历代关于刑讼的著作中均有记载,如五代时和凝父子编撰的《疑狱集》、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宋代桂万荣所著《棠阴比事》、清代胡文炳撰编的《折狱龟鉴补》等,其中尤以宋慈编撰的《洗冤集录》最著名。

古代司法人员验尸,会事先准备糟醋、葱、川椒、食盐、腊梅等。因为人死后一般皮肤会泛出青色,不容易辨认伤口,这时只要在可疑部分用水把皮肤洒湿,将葱白捣碎敷在伤口上,然后用纸蘸醋盖上约一个时辰,用水洗净,伤口则显现。如果尸体青黑,则用滴水法。水滴在伤口处,停滞不流;完好的皮肤较松软,水会自动流走。检验尸伤或骨伤,如果看不到伤痕,先用糟醋洗敷全身,然后抬到露天处,对着太阳光用新油过的丝绸或雨伞看,就能发现伤口。阴雨天则燃起炭火,隔着照,有同样的效果。如果以上诸法都不奏效,则将白梅与葱、川椒、食盐和在一起捣碎,做成饼子放在火上炙烤。再用一张纸贴在要验看的地方,将白梅饼在上来回熨烙,伤痕就会显现出来。

法医学起源于西方,后来引入中国。而今,人们更多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来进行尸检,并形成一个专门的学科分类,为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

古代到底存在“蒙汗药”吗

《水浒传》中梁山好汉个个身手不凡,但也经常使用蒙汗药来对付厉害的对手。“智取生辰纲”中,青面兽杨志等人正是被蒙汗药麻翻在地。那么古代是否真有能把人麻倒的蒙汗药?它的成分又是什么呢?

总结古代小说中关于蒙汗药的使用,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药性很强,人服用后会迅速昏迷,经过一段时间方能苏醒。二是经常与酒水混合,以掩饰其颜色或苦味。三是都有解药,只要以冷水喷面或灌特制的药汤就可快速醒转。根据以上特征,不难看出蒙汗药其实是一种麻醉剂。中国古代有华佗制“麻沸散”的记载。如《后汉书》:“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跨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前洗,除去疾秽。”可见,麻沸散的功效已经不是轻度麻醉那么简单了。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记载了一种印度传入的“曼陀罗花”,有毒,可做麻醉药,割疮、炙火先服此药后,就不觉得痛苦。曼陀罗花又叫洋金花,其主要成分为东莨菪碱、莨菪碱、阿斯托品。此三种成分在临床上都有麻醉致幻的作用,与小说中关于蒙汗药的描绘基本吻合。洋金花自身气味苦辛,所以要用酒来调和,掩盖其味道。同时酒精本身就有麻醉作用,与洋金花配合就不容易被迅速察觉。《桂海虞衡志》载:“曼陀罗花,盗采花为末,置入饮食中,即皆醉也。据是,则蒙汗药非妄。”可见,中国古代的确存在蒙汗药。

“大夫”、“郎中”都是官职名 为什么拿来称呼医生

中医有很多别称,古代有“岐黄”、“杏林”等称呼,宋代以后人们又用“大夫”、“郎中”称呼医生。“大夫”、“郎中”本义指官名,为何用来称呼医生呢?

“大夫”,中国古代官职名。始于西周。当时朝中官员分卿、大夫、士三级,大夫能够世袭且有自己的封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级别稍低的有谏议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

“郎中”最初为皇帝随从的官员。战国时期开始设立,主要担任保卫、建议等职能。隋唐以后,国家实行三省六部制,各部下设司,各司长官即为“郎中”。其职能与战国秦汉有很大区别。据《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载:工部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从六品)”。

可见,这两个名称本来指官职,产生时间很早。那什么时候开始用“大夫”和“郎中”称呼医生的呢?医生最初的含义又是什么?

医生现泛指一切以行医为业的人,但最初却是指医科的学生,始见于《唐六典》:“医生四十人。”唐朝学堂始开医科,招收学生。宋朝医事制度和医学教育高度发展,掌管医疗事务的官员不断增多。当时,国家将翰林医官院的医官定为七级二十二种,如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全大夫、保安大夫等。由此,人们开始把医生称为“大夫”。五代以后,官职逐渐泛滥。人们为了表示对医生职业的尊敬,便称医生为“郎中”、“大夫”。在使用地域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大夫”一般在北方地区使用,“郎中”在南方使用得更普遍些。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医生这个职业在古代地位是比较高的。

福建名菜“佛跳墙”名字的来历

“佛跳墙”,原名“福寿全”。它的原料有海参、鲍鱼、鱼翅、干贝、鱼唇、花胶、蛏子、火腿、猪肚、羊肘、蹄尖、蹄筋、鸡脯、鸭脯、鸡肫、鸭肫、冬菇、冬笋等18种之多。将菜入坛之前,还要分别将原料煎、炒、烹、炸……制作工艺十分复杂。它汇聚了多种荤菜于一坛,互相借味的同时又各自保持原有味道,被视为福建的招牌菜。

传说清朝同治末年,福州官钱局的一名官员想巴结京城派来的布政司周莲。他不敢大张旗鼓地在外面宴请,怕同僚见了参他一本。于是,他命私厨做拿手好菜在家设宴款待周莲。厨子觉得,想要做出能够取悦布政司的好菜 ,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索性将所有材料都烹制出来,做个大杂烩吧。于是他将鸡、鸭、羊肉、海参等10多种原料加作料煨制,再将他们装入绍兴酒坛中呈到了周莲面前。话说这周莲也是好吃之人,家中备有名厨数人,哪里的奇珍美味没有尝过?望着端上来的酒坛,周莲一脸不屑。待打开坛盖,周莲竟被坛中飘出来的香气吸引,禁不住连吸几口气。顾不得形象,周莲拿起筷子吃了个底朝天。望着空空如也的酒坛,周莲问厨子:“这是什么菜?”厨子随口答道:“福寿全。”

还有传说称,清时,有一群骚人墨客到福州郊外春游野餐,他们把各自带来的不同山珍海味20余种都放在一个酒坛里,在吟诗之时慢慢地煨着。酒坛中的菜熟了以后,奇香无比,香味飘到附近的一个钟古寺,引诱得一群和尚跨墙而来,想一尝异味。其中一个秀才见状,不禁赋诗曰:“启坛菜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佛跳墙”由此得名。如今佛跳墙已随福建华侨扬名海外。

为什么说吃肉是“打牙祭” 和祭祀有关吗

《儒林外史》第十八回中关于“打牙祭”有这样一段描述:“伙计们平时每日就是小菜饭,初二、十六跟着店里吃牙祭肉。”看来,“打牙祭”就是吃牙祭肉。那么,人们为什么说吃肉是“打牙祭”呢?它和祭祀有什么关系吗?

“打牙祭”可以说是祭祀文化和社会现实相结合的产物。古人向来重视祭祀活动。逢年过节,人们都要祭拜已逝亲属或者在天神明。有好吃的自然也要先分给神仙祖宗吃,以求神明保佑。古代祭祀中,牛羊猪是常见的祭品,皇家祭祀全牛全羊,这样做普通人肯定承受不起。所以,百姓通常是在神龛或者祖先灵位前放上一块肉, 点上冥币、蜡烛,以示祭告。人们认为,祭祀的贡品是神祖的吃食,人吃了很吉利。所以,皇帝经常把祭肉分给王公大臣,分祭肉的故事也史不绝书。

此俗流入民间,家长们通常会把祭完神祖的贡品分给家人吃。过去,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而且肉价昂贵,平时吃肉都是奢求。只有逢年过节,人们才能借祭祀的光,吃上些“祭肉”。因而,这样难得的吃肉机会就被人们戏称为“祭牙”,也就是后来人们说的“打牙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吃上肉已经不再是普通百姓人家的奢求了。这种“打牙祭”的说法也就渐渐地被人们淡化了。但是,在老一辈人心中,“打牙祭”却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历史,记录了他们那个年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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